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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中国梦与改革难题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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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紧迫的是放宽创业就业的改革

城市是多数人梦想的温床,实现中国梦,亿万人要从农村到城市,他们干什么?最关键的是鼓励亿万人民能得到就业,而就业最关键的是需要创业,需要开办企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城市人梦和创业及就业梦是二位一体的理想,缺一不可。这是中国数亿人城市化,以及奋斗和争取幸福生活的最主要的途径。中国的大企业,集中度不够,技术装备水平还有差距。但是,中国发展中的第三大结构问题为企业规模结构中小企业发展数量不足,每千人口拥有企业数量为发达国家和东亚一些国家及地区的1/5左右。它们为50个左右,我们仅为12个左右。这也是我们就业困难在企业规模结构方面的一个深层次原因。

中国由于人口众多,劳动力规模庞大,最为迫切的是解决几亿人的就业问题。有就业,才有收入,才有劳动力需求拉动的工资增长,才有支出能力,人民的生活水平才能有最基本的保障和提高。没有就业,一切便无从谈起。大企业和小企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着不同的功能:大企业强国,小企业因容纳劳动力较多,解决就业,增加收入,富裕人民,安定社会。小企业发展不足的社会,必将是失业率高企、人民生计困难、矛盾冲突激烈的社会。没有创业和就业,中国梦就实现不了,人们关于创业和事业的理想就会化为泡影,希望就会变成失望和怨恨,社会就无法稳定。因此,创业和就业,既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活力,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

如果党和政府想给亿万中国人实现他们奋斗的理想,应当高度重视小企业的发展,制定战略,创造人们创业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应当制定一个小企业十年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最高级别的国策。国家发改委一项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协调各方面的体制和政策,促进小企业的发展,增加就业,降低失业率。因此,建议把目前在工信部的中小企业司,升级为高半格的小企业局,重新划为国家发改委的一个机构。

鼓励创业,发展小企业,有一个宽松的体制和政策环境非常重要。要进行一系列的体制改革,出台一些相关的政策:放宽小企业的注册登记等市场准入,允许非登记备案制的个体和小企业存在,适宜于住宅中创业的要允许;大规模清理政府各部门和各行政事业性机构对小企业的收费罚款项目;改革规范收税方式并减轻税负;严厉规范政府各部门及其行政事业性机构的行为,防止寻租情况发生;在中央与地方分类分层进行银行监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社区小银行,并限制它们的规模,为小企业进行融资服务。其他还包括:给小企业发展提供一定的土地和场所;改革教育体制,发展职业教育,开设创业课程;劳动、财政、民政等部门对创业培训进行支持;建议废除目前原则性很强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制定一部实用性强的《鼓励创业和促进小企业法》。

三个最为重要的方面是:一定要在工商、环评等各方面审批和监督管理体制上让开办和经营企业有宽松的环境,不要让想创业的太难而却步,办了企业的因繁多的交叉混乱执法而倒闭;一定要大规模地清理政府和行政性事业机构的收费,切实给创业和能增加就业的小企业减税,不要让微型和小企业因税负太重而停业或破产;一定要打破金融垄断,大力发展社区小银行,使微型和小型企业能融到资,不要因这些小企业或者在高利贷、地下钱庄、黑社会那里融资而成本太高,发展艰难,资金链断裂而破产,或者根本就贷不到款。如果工商等注册审批制度不进行深入的改革,对人民创业设置的审批和核准还是太多;如果不将一些收费的政府和行政部门用财政拨款供养起来,质监、环保、卫生防疫、路政等部门想方设法从微型和小型企业中收费;如果税务部门口头上讲给微型和小型企业减税,实际上还是对微型和小型企业吃干榨尽,甚至收过头税;如果金融体系还是大银行,还是在办不伦不类的所谓的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而不发展确实能给微型和小型企业贷款的社区小银行;那么,数亿人的创业、就业之梦,数亿人的富裕之梦,中国社会的安定,将可能会葬送在注册审批、高昂的税费和僵化垄断的金融体制上!如果真因高失业和人民生活困难而造成社会动乱的大事时,我们还能追究这些死守部门利益而拒不改革、拖延改革和变相改革的责任吗?

二、最核心的是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中国梦,与政府有关的是,人民将收入的一部分纳税,交给政府,应当交多少,如何交?政府得到交纳的税收后,要向人民提供公共服务,要进行国防、外交等支出,政府要组织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还要对不发达地区和低收入者进行转移支付。当然,政权本身也要费用维持其运转。关键的是,支出中,多少花于公共服务等项目,多少花于政权本身的运转?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是中国体制改革的核心,它既涉及经济体制和机制,又与政治体制有关。而未来许多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是一个前提。然而,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又是一项艰难的改革,因为它关系到每个居民、各自阶层、党政及行政性事业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利益。因此,改革有理想的方案,但是最后在各个利益方面的博弈下,会妥协成什么样的方案,会妥协成什么样的结果,还是一个未知数。但是,可以确定地说,没有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特别是没有改革的成功,就没有中国改革的未来,中国也很难建设成一个公平、正义、善治的现代国家。

应当尽快调整和改革税制结构,鼓励创业和就业,抑制炒买炒卖、靠资产食利、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等行为。中国目前的税收结构,主要征税对象为企业,深究起来,我们实行的是一种鼓励依靠资产食利,鼓励污染和浪费性使用资源,而不鼓励创业和创造财富的税费政策。这种税费结构,从结果上看,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价值理念,与科学发展观,根本上是相悖的。因此,改革措施可选择:一是个税起征点不动,累进税率逐级下调,最高降低至30%。二是开征财产税,主要征税对象和行为:房产和其他不动产,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行为及其额度。三是开征资源和环境税,有重点地开征各种资源税,包括使用空间(如航空线路和无线频道等)资源税,将目前一些从量计征的资源税改革为从价计征,并提高资源税的税率;开征环境税,包括企业的各种排放税、家庭的排污水费和垃圾处理税等等。四是改革目前地方政府的房地财政收入渠道。废除目前的土地和房屋财政收入体系,将其替换为向土地和房屋交易征税,向房屋保有环节征税,开征房地产交易增值税和房产税。

目前,全部政府实际收入占GDP的比例高达34%左右,党政公务支出比例占全部政府支出比例的40%左右。按照发展中国家经济的负担能力,以及与大部分发达国家行政开支比例相比,显然是太高。因此,(1)考虑中国还是一个生产力并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收入在政府、居民和企业中的合理分配,特别是改善居民分配比率过低的状况,政府在中国还没有进入发达国家行列之前,其全部收入不得超过GDP的30%。在这样一个严格的法律指标限定下,处理好财政收入增长与GDP增长速度的关系,处理好国家收入增长与居民收入增长的关系。财政年收入增长速度,在财政收入不得超过GDP30%的红线下进行安排。(2)修改《预算法》,将党政公务及行政性事业开支比例不得超过15%作为一项法律规定确定下来;并且,还需要制定和颁布一部《国家政权和事业人民供养法》,使国家政权机构和人员的无限膨胀受到法律的约束。

应当将党政及行政事业开支比例,从目前的占总支出40%左右,逐年压缩2%,到2021年时,争取使这一支出比例下降到18%的水平上。即使这样,还与发达国家中政府行政公务支出最高水平的国家相当。党政及事业单位的“三公”消费,特别是用车制度的改革,这样一个人民意见很大的问题,其体制十几年得不到改革,而且问题越来越严重,这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十二五”期间,我们的党,我们的人大、政协,我们的政府,能痛下决心,能有勇气,能有魄力,来坚决推进这方面的改革,以消除社会深恶痛绝的顽疾吗?我认为,财政真正民主化,真正公开并阳光化,限制政府收入的上线,限制党政公务和行政事业开支的比例,是解决“三公”问题的最好途径。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特征之一是人民当家作主。在社会主义社会,公民将自己的一部分权力和财力让渡给国家后,对公共权力是怎样运用的,特别是钱是怎样花的,需要有一个极为透明的制度来满足公民作为纳税人的知情和监督权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民主的一项最基本的权益。因而,财政是不是公开透明,是不是由人民来批准和监督,是反映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因此,未来要完善人大和政协财政预算方面的审查机构,形成科学的辩论审批程序,特别重大事项应当举行社会听证,各级政府的预算,除涉密的,一定要出版和在网上详细公布,以接受人民的监督。

三、绕不过去的是土地制度改革

对于普通的传统中国人来说,梦想中的日子无非“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之类,而这些都仰赖土地之利。因此,土地是每个人最赖以生存的基础。在当下中国,土地问题同样是实现中国梦路上绕不开的一个问题。近年来,各地进行村庄整治,为了从农民的宅基地获得建设用地指标,在土地拆迁、占补平衡过程中,一方面确实给建设腾出了很多土地,但另一方面也造成很大的社会矛盾。从法理上讲,拆迁条例和物权法是矛盾的,拆迁条例强调公共利益,物权法要保护私人财产。现在看,发展经济,推进城镇化、工业化,搞建设,没有土地肯定不行。目前村庄的占用面积大概为2.7亿亩,大量的土地被村庄低效利用,土地浪费很大,而且村庄占用的都是很好的耕地。如果能从中整理出1亿亩土地的话,对我们节约耕地,推进城市化意义非常重大。

然而,拆迁条例和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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